年度任务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平台年度任务(以下简称“平台年度任务”)的管理,确保年度任务验收质量,根据《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项目绩效考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平台年度任务”考核规范,实施细则如下。
第二条 平台年度任务“考核”是平台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平台年度任务按质保量顺利完成验收的基础保障措施, 考核将严格按本实施细则以年度为执行单位进行。
第三条 平台依托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平台年度任务考核工作。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引入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申请
第五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平台年度任务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平台年度任务申请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3.平台年度任务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
4.平台年度任务实施情况等。
5.年度任务所发生的全部来往文件、函件、记录、鉴定、证明、及媒体文件等。
6.年度任务承担单位的平台共享情况。
第六条 平台年度任务负责人在规定完成期限内提交考核申请和总结报告,平台秘书处应当及时督促平台年度任务负责人及时结题并办理相关考核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年度任务,确需延期考核的,年度任务负责人应在规定的完成期限内提出延期结题申请,经院部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审查备案。
第三章 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 平台年度任务采取书面考核和会议考核相结合的形式。会议考核由平台年度任务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考核专家组讨论并形成考核意见。书面考核由专家组审查年度任务考核资料,讨论并形成考核意见。
第八条 考核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业务专家组成,年度任务考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但不得是任一年度任务组成员。
第九条 考核的基本程序
1.平台年度任务负责人在完成任务后,向平台秘书处提出考核申请,填写《水产种质资源平台年度任务考核报告》,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考核资料;
2.平台秘书处审查全部考核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平台年度任务考核申请表及考核资料统一整理后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3.考核方式和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将提前两周通知相关参加单位负责人。
4.平台依托单位秘书处将以书面方式公布考核结果。
第十条 平台年度任务申请考核,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平台年度任务申请书复印件1份;
2.平台年度任务结题报告3份;
3.已标注“平台年度任务资助”的年度任务成果资料(合订成册)3套。
第四章 考核指标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以分值排序显示。(分值详见附录1)
(一)一级指标
1.业务考评:是指对年度任务开展专业活动结果的考核与评价。
2.财务考评:是指对年度任务经费管理与支出情况的考核与评价。
(二)二级指标
1.年度任务组织管理情况:是指保证年度任务实施的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情况、条件保障(人、财、物)等。
2.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是指年度任务目标(阶段目标)、考核指标(阶段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年度任务计划进度的执行情况。
3.年度任务技术成果水平:是指年度任务成果的技术水平达到国际领先先进、国内领先先进、省内领先的情况;突破和掌握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的状况。
4.年度任务经济效益:是指年度任务的投入利税率
5.年度任务社会效益:是指对区域科学技术进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以及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对区域产业结构优化以及在高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区域特色优势经济形成中的作用;对区域就业机会增加和居民收入提高的作用。
6.生态环境效益:是指对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生态建设的作用。
7.财务预算和资金落实:是指年度任务经费的预算和到位情况。
8.实际支出情况:是指年度任务实施期间的经费支出情况和财务决算情况。
9.财务信息质量:是指所提供财务信息的完整、真实和准确程度。
10.财务管理:是指年度任务经费管理制度及执行的规范程度。
(三)加分指标
主要对标署“平台年度任务支持“的年度任务成果进行量化考核,超出年度任务计划的年度任务成果按相应分值的1.2倍计算。
第十二条 平台秘书处对考核结束后的平台年度任务,办理结题手续,按照分值拨付平台年度任务预留经费,同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次年的经费支持力度。(计算方法见附录2)
第十三条 对提供考核资料、数据不真实,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平台秘书处将追究年度任务承担人和依托单位的责任。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平台依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