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任务审批细则
一、责任单位
“水产种质资源平台”依托单位
二、责任人
平台理事会
三、承办事项依据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四、所需要件
1.申报单位:“水产种质资源平台”依托单位。
2.申报材料:年度任务申请书及汇总表。
3.水产种质资源平台建设年度任务申报条件如下:
(1)研究内容结合我国渔业科技发展的需求,符合平台年度任务总体建设的需要。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年度任务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4)有完成申请年度任务的支持条件。
五、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年度任务申报
水产种质资源平台建设年度任务组根据《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年度任务的申报日程安排;各申报单位(平台参加单位)按照申报日程安排,首先进行网上申报,在网上申报结束后,再将相应的书面材料报送到平台建设年度任务组,承办人审查申报材料,登记申报情况,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不合格原因并可在网上查询和补正时限。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其中:申报条件和要求由承办人严格按照《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当年度申报通知的要求进资格审定、核查,初步确定符合本年度评审条件科研年度任务,报分管副组长、组长,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批准人审定。
(二)年度任务评审
通过审定后的年度任务进入当年度评审程序,首先遴选评审专家,依据年度任务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按照评审打分表对年度任务申请书,进行通讯评审。
1、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领域高水平专家;
(2)非申报年度任务组成员;
(3)非申报单位人员。
2、评审的原则:
(1)采取网上通讯评审方式;
(2)要求科学、客观、公正、公平。
3、评审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评审纪律要求,按工作安排做好评审的服务工作;
(2)不得向外披露专家名单、未公开的评审信息和评审结果等;
(3)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4)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5)如有其亲属或有密切关系的人申报年度任务的,应主动要求回避。
4、评审专家工作纪律
(1)按照评审工作安排,依据评审条件和标准,做好评审工作;
(2)作为专家,没有代表所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仅代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专家来评审年度任务;
(3)不得向外披露评审信息和评审结果等;
(4)不得干预其他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5)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三)年度任务立项
1、初选
首先确定初选范围:依据通讯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按照该年度任务在本学科组的得分从高到低予以排序,取在该学科预立项数量的前120%年度任务列为初选年度任务。
2、复选
(1)按学科排名取其50%-60%高分直接予以立项;
(2)根据以下因素予以考虑立项。
一是重点考虑渔业科研、生产实力强的单位。二是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有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保存的科研院所。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3、审批
承办人向年度任务组组长汇报评审、初选和复选结果,并提交预立项年度任务清单,由组长组织召开讨论会,形成初步意见后,报批准人审定。
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
4、 公示
确定评审结果后,在水产种质资源平台网站公布并公示。
公示时限:15天。
5、年度任务计划下达
根据主管领导的批准意见,承办人将公示后的年度任务立项计划下达各申报单位。
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六、监督检查
年度任务组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政策法规处等负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七、责任追究
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年度任务组内部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