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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经济如何借势再跃

日期:2019-12-30 14:17    作者:    来源:中国海洋报

广东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接近20%,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0%多,已连续24年居全国首位,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是广东省经济的增长点和经济支柱之一。新时代广东省海洋经济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仍存在诸多问题,系统梳理该省海洋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推动广东省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其他沿海省市提供借鉴。

■刘 明

新形势 新机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广东省海洋经济已连续24年领先全国居首位,是广东省经济的增长点和经济支柱之一。新时代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为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

广东在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具有区位优势,基础设施较好,同时广东省是海洋经济试点省,国家赋予一系列先行先试海洋开发政策,为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对外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未来广东省推进“海上丝路”建设潜力巨大,同时“海上丝路”建设必将为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创造诸多机遇。《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强粤港澳合作,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共同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将海洋经济发展作为重要支撑。2017年11月,《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印发。该《规划》是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和利用的总体性、基础性、约束性规划,也是全国首个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是进一步做好海洋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工作指南。广东抓住发展机遇,集中优势资源,聚焦重点领域,突破关键环节,用好海洋资源,深耕海洋经济,有机会做好经略海洋这篇大文章,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要问题

广东省海洋经济总体发展仍存在诸多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海洋经济发展质量与数量不平衡。广东省海洋经济总量较大,发展速度较快,但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传统产业与高耗能产业多,新兴产业与低能耗产业尚未成为支柱。“同质同构”现象比较普遍,海洋经济速度与质量不平衡。从经济效率、科教支撑、生态环境三方面衡量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广东省并非处于前列,甚至部分指标排名较靠后。例如,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落后于上海、天津、江苏、河北,仅位居全国第五,表明广东省海洋经济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海洋科研机构和海洋科研从业人员居全国沿海省份第一,但应用型课题占总的海洋科技课题比重处于沿海省份中下游水平,说明广东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海洋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驱动不足。广东省毕业的博士、硕士、本科各层次人数低于辽宁、上海、江苏、福建、山东、浙江,与海洋经济大省的位置不匹配。广东省沿海工业废水排放量仅次于山东和江苏,位居全国第三,说明广东沿海工业废水排放量较大,海洋经济发展的环境约束较强。

二是近海和远海资源开发利用不平衡。过去近海由于围填海建设,近海高强度捕捞等,导致开发强度过大。而对深海环境认识及资源勘探开发起步较晚,深海资源勘探开发能力不足,缺乏面向深海的科技力量和相关设施设备。

三是利用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不平衡。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主要依托国内市场、国内资源,利用国际海洋市场和资源方面仍存在不足,在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和融入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方面,步伐不大,不够快,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四是涉海民营经济较弱、比重小。大多数民营涉海企业生产方式较传统、产品技术含量较低,科研开发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民营涉海企业多集中于传统海洋产业,较少参与高端海洋产业。

从行业来看,广东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仍存在突出短板。

在海洋渔业主要指标上全面落后于山东、浙江和福建等省份,这些指标的落后直接表现在海洋渔船“木、旧、残”,海洋渔业企业“小、散、弱”,渔港“脏、乱、差”。如广东省2018年拥有海洋捕捞渔船44108艘,其中24米以上的海洋机动渔船3467艘,仅占比7.9%。12米以下的海洋机动渔船32279艘,占比73.2%。

海洋旅游业仍在低水平层次上徘徊,发展面临多方面问题,如开发模式落后,缺乏创新性;开发定位不明确,缺乏特色性;景区城镇化,缺乏旅游吸引力;精品意识不强,缺乏文化性;旅游形象塑造不够,缺乏标志性。普遍只在海水和沙滩上做文章,没有利用岛屿、红树林、腹地的山地、渔村、农田进行综合开发,海洋文化、历史文化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同时,广东海洋旅游业面临海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和城市的同业替代竞争。

广东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仍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自主研发设计能力比较薄弱,同时还面临着高端人才缺乏的现状。广东海工装备制造业在设计、经营、管理、甚至是法律方面的人才都相当缺乏。

海上风电产业链体系不完整,建设成本高,补贴不足,产业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广东省海上风电业整机制造有一定的基础,但部分核心部件产业基础薄弱。

海洋科技创新支撑能力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高层次专业人才缺口严重,后备力量不足。广东省在海洋科技创新领域虽然聚集了大量海洋科研人员,但人才数量仍不及山东和上海。2016年广东省高级职称人员占海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为37.45%,落后于环渤海地区;在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学历方面,海洋专业博士研究生的专业点数在全国排第四,远不及山东、江苏、上海和辽宁等省份,海洋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仍有所欠缺,海洋人才后备力量不足。究其原因,广东省缺乏海洋综合性大学,也缺乏大型海洋科研机构和涉海企业。

二是海洋科研投入不足,仍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机制。2016年,广东省海洋科研领域的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研发经费支出比重仅为0.88%,上海市占比2.51%,山东省 1.59%,辽宁省 1.31%,广东省海洋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与国内其他科技型、创新型海洋强省相比较,差距悬殊。海洋科研投入不足也说明广东省在重大海洋科研项目的创新能力方面薄弱,严重滞后于海洋强省战略的需求。海洋高层次人才的缺失为国家级海洋科技项目的申请带来了限制。广东省目前仍缺乏针对海洋科技创新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对于社会资金投入的政策也不健全,海洋科技创新缺乏高效率的投融资机制,海洋科技创新得不到持续的资金保障。

三是海洋产业发展面临诸多高技术瓶颈。广东省海洋生物医药方面的研究较为薄弱,对海洋医药产品的开发仍停留在初级水平,海洋能利用等关键零部件主要依靠进口,海洋高端工程装备制造技术和深海技术仍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适应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其产业化自主发展能力较弱。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成果推广应用平台有待加强。广东省的海洋科技论文发表数、出版科技著作、海洋科技专利方面的指标均处于全国中游水平,总体水平居全国沿海省第四。如果用成果应用课题数占课题总数比重来反映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即: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成果应用课题数/课题总数×100%,可得到广东省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 2.01%,处于沿海省市末端,海洋科技创新应用能力不足。广东省目前仍缺少高质量国家级的海洋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海洋科技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缺少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的海洋成果推广应用平台,大部分海洋科技成果至今还停留在实验阶段和小批量生产阶段,距离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最终目标尚远。

发展建议

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新一轮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专项规划,推动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海洋产业园区统筹管理和政策协调,促进海洋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统筹陆海科技创新力量配置,加强政策性金融支持,推动海洋高技术产业化发展。

一是推动以“港口群”为核心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沿海主要港口为中心,推进疏港铁路和疏港公路建设,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打造衔接有序、协同联动的航运集疏网络。强化航道对沿海港口的支撑服务作用,加强珠三角联系粤东、粤西的重要内河航道建设,加快西江、北江等内河航道扩能升级,形成西江干线、北江干流至珠江口港口群的高等级航运主通道。

二是推动形成以滨海旅游公路串联景区,构建“旅游链”。以滨海旅游公路为纽带,依托滨海地区优美旅游景区和特色旅游资源,将湾区内优质的海岸、海湾、海岛等滨海景观串联起来,促进“交通+旅游”发展新模式,形成以滨海度假为主导,观光、休闲和度假相结合,专项旅游为补充的高品质滨海“旅游链”。

三是发展高端智能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重点支持海洋高端运载设备、海洋能源开发装备、海陆关联工程装备、智能海洋渔业装备的研发与制造。大力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助推广东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向高端智能方向发展。

四是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生物医药业。大力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医药新产品,形成以海洋药物、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功能制品和海洋生化制品为主,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五是打造产业链完善的海上风电业。科学布局广东省海上风电项目群,按照规模化、连片化原则,由浅至深、循序渐进,以市场化方式选取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中连片开发海上风电。做大做强海上风电产业链,带动研发设计、海上施工、运营维护辅助设备系统产业发展,力争形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海上风电产业集群。

六是推进发展天然气水合物产业。以推进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成立勘探开发企业,逐步推进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

七是加快发展海洋公共服务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于海洋环境、海洋管理等方面,构建以海洋信息基础设施为依托,有效整合信息资源的海洋信息体系,重点支持以海洋信息服务、海洋社会服务、海洋技术服务为代表的海洋公共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水下机器人、水面无人艇、智能浮标等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推进建设海陆空天一体化立体监测网,大力推进 “智慧海洋”建设。

推动海洋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发展。

一是不断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培育机制。构建突出特色、优势互补的海洋学科体系,支持在粤涉海高校海洋重点学科的发展,在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领域增设一批具有培养资质与实力的硕士、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加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学科建设,加强与国内外涉海科研教育机构联合协作、优势互补。编制并发布广东省海洋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需求目录,培养海洋科技创新的后备力量。可依托海上丝绸之路协同创新中心,主动“走出去”招贤纳士,拓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渠道。同时配套公平公正的人才考核、竞争机制与海洋科技创新人才引进、评价等相关政策,充分挖掘利用科技人才的创新潜力。

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涉海投融资机制。设立海洋科技产业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同时辅助中介机构提供补贴和担保,实施涉海企业信用评价制度。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导,企业自筹为主体,金融机构和社会团体筹资为补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涉海投融资体系。

三是完善海洋科技领域产学研合作模式。支持科研机构、涉海高校和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海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省内重点涉海实验室、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平台的建设,形成技术集成度高、创新成果对接应用、项目对接市场、产学研用无缝结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

四是推动海洋科技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东省应借助已建立的海洋科技创新联盟,积极吸引国外发达海洋国家的海洋科研机构、涉海企业等,建立以项目为主体的跨国海洋科技合作机制,与国外相关海洋科研机构和涉海企业发展长期合作关系。围绕广东省亟待发展的新兴产业对海洋科技领域的现实需求,吸引国外知名海洋科研院所和涉海跨国企业在广东设立分支研究机构。借助海上丝绸之路深入构建与沿线国家和周边国家的蓝色伙伴关系,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营造海洋科技创新的国际化氛围。

推动广东与海丝沿线国家广泛签订专项合作协议,加强海洋经济领域合作。

一是推动广东与东盟国家海洋渔业合作。发挥广东省在水产养殖、水产品仓储、保鲜与加工方面的优势,积极与东盟国家开展深海网箱养殖、岸上设施养殖、休闲渔业、饲料加工、渔药及疫病防治、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深度合作。继续鼓励和引导企业赴国外进行远洋渔业合作,利用交通便利条件扶持互惠共利的远洋渔业的培育和发展。加强广东企业与东南亚相关国家企业建立捕捞、运输、国内外销售等一体化合作经营模式。加快远洋渔业区域结构调整,巩固已有作业渔场,建立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泰国、缅甸等周边国家的东南亚远洋渔业中心基地。重点发展金枪鱼延绳钓等传统优势作业,积极拓展大洋性金枪鱼、鱿鱼钓渔业项目,探索大型拖网加工作业,适当发展拖网、灯光围网等传统捕捞作业。加强渔业技术创新,推动海洋渔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如开展养殖设计、养殖技术、养殖发展等技术服务咨询,积极承担沿线各国名优新水产品种的养殖技术培训等服务。

二是推动广东与海丝沿线国家海上交通合作发展。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港口之间的海运航线。目前广东港口开辟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300条左右,覆盖全球主要贸易区。广东应进一步大力发展海上运输,进一步拓展海运航线,发展更多的国际友好港口。通过签订友好协议的方式建立港口联盟。广东港口在我国沿海港口中距东南亚、中东等海上运输港口的距离最短,可与海丝沿线国家建立广泛的“国际港口联盟”,构建串联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城市的合作平台。目前,广东省应在友好港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东南亚、南亚、西亚及北非地区的友好港口。加强泛珠合作,拓展港口腹地。珠三角应提高西江航运干线的通过能力,实现珠江三角洲内河航运体系由适应内河运输向适应江海船运输的跨越。加强珠西经济带港口之间的合作。同时,积极建设内陆“无水港”,加强珠三角港口群内陆腹地的拓展,推动珠三角港口群发展成为“海上丝路”枢纽,通过政府牵头、港口对接,积极与内陆地区建立广泛的港口物流联系。

三是推动广东与海丝沿线国家形成区域旅游合作联盟。区域旅游合作联盟是将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景点联系起来,将城市、地区和国际旅游联系起来,游客可将沿路各类风光等一览而尽,大大拓展了旅游的内涵、内容和空间。广东应抓住这个重要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古代海上丝绸之路始发地的优势,制订相关文化旅游品牌的分区落地方案,形成东线旅游合作区、西线旅游合作区、粤港澳旅游合作区、东南亚旅游合作区四个各具特色的旅游合作区。东线旅游合作区包括粤东地区(潮州、揭阳、汕头、汕尾、梅州),延伸至福建和台湾,其旅游目标定位为世界级潮汕文化和客家文化旅游目的地。西线旅游合作区包括粤西地区(湛江、阳江、茂名)、广西、海南以及越南、泰国、缅甸、印度、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其旅游目标定位为世界著名的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粤港澳旅游合作区包括广东、香港、澳门,其目标定位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亚太旅游中心区。东南亚旅游区包括广东,向南通往越南、泰国、新加坡、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东帝汶等国家,其目标定位为世界知名旅游圈。

四是在东盟“10+1”框架下,围绕南海推动产业转移和跨区域合作,推动广东与南海周边国家(地区)共同打造“南海海洋产业国际集聚区”。通过长期贸易协议与参股开发相结合等方式,深化与印度尼西亚等国在油气开发、远洋渔业等领域的合作。与新加坡等国共同发展深海技术,培育深海能源产业。联手打造港口物流大通道和自由贸易园(港)区。建设以广州港为核心、以大通关为支撑、以珠三角水网港点和东盟港口为节点、覆盖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的海运大通道,与新加坡港、巴生港、雅加达港和迪拜港等共同构建区域港口服务网。争取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中先行先试,推动粤港澳自贸区与升级版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政策对接。